中传教字〔2007〕340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及学生外语水平,根据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条件
1. 本考试仅限于本校全日制正式在籍学生。
2. 凡符合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3. 考生报名时在符合报名资格的前提下,只单报四级或六级,不能兼报。
二、考试时间及报名办法
1. 考试时间: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
2. 报名时间:
(1)上半年:三月底或四月初;
(2)下半年:九月底或十月初。
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3. 报名办法:
各学部/直属学院以教务处下发的报名通知为依据,认真组织学生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由教学秘书按要求将本学部/直属学院报名数据、材料及报名费交教务处。
三、学位要求
参见《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
本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