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和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韩然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282

关于2020-2021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和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最新部署安排,结合我校《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安排的通知》(中传政字〔202132号),我校研究生教学活动实行线上按期开学、学生延迟分批次返校、先线上后线下教学的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开学安排

原定开学时间不变,即研究生31日正式上课,31日至321日(星期日)期间,学生通过网络参加授课,322日(星期一)恢复线下授课。

二、研究生返校时间安排

依据“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原则,组织学生有序返校。具体安排如下:

  • 第一批次:316日—18

毕业年级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

毕业年级国际研究生、港澳台侨研究生及延期毕业港澳台侨研究生。

  • 第二批次:319日—21

非毕业年级研究生。

非毕业年级国际研究生、港澳台侨研究生。

三、教学工作安排

(一)学生返校前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31-321日)

此阶段学生研究生教学实行线上教学。具体要求如下:

1.师生联系方式及教学平台的确定和填写

为便于教师、助教和选课学生建立联系,用于教师发布与本教学班后续教学相关的通知,每个教学班应建立联系群(QQ、微信、钉钉等)。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和助教商定,并填入授课信息采集表。选课学生来自多个院系的课程以及面向新生开设的课程,必须提供联系方式。选课规模甚小的专业课程,师生之间确定已有联系方式的,可以在表格中标记为“无需提供”。

任课教师和助教确定本教学班的主要在线教学平台后,填入授课信息采集表,以便学校有关单位进行教学督导。

2.填写时间安排

225日,请开课单位汇总任课教师填写的信息,发送至研究生院。226日前,研究生院汇总相关信息后,公布各个教学班的联系方式及授课平台,供全校学生查看和使用,建立师生的联系。学生因条件所限无法进行网络授课的,可采用其他方式补课。开课单位标记为“无需提供”的课程,如有学生咨询教师的联系方式,由开课单位负责告知。228日,任课教师和助教要通过事先确定的联系方式,发布本课程的教学方案供学生了解和准备。

(二)学生返校后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322日之后)

此阶段学生已经返校,学校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按照常态化防控、应急响应等情况部署研究生教学工作,具体如下:

1、常态化防控时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在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趋稳向好、态势完全可控、处于常态化防控的情况下,所有研究生课程应做好与前一阶段线上教学的衔接,全面实施线下教学。

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不具备返校条件未能返校学生的教学班,应在实施线下教学的同时,可采取同步直播、单独制定教学计划等方式确保未返校学生的正常学习。

2、应急响应时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如遇疫情反复,教育部、北京市教委要求高校停止线下授课,研究生院将按照统一要求,全面启动在线教学。未返校学生需同步参与线上教学。

四、其他工作安排

(一)学籍变动、开学初补退选课、重修、补考等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二)开学初学分置换、成绩修改申请等采用线上申请,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三)毕业生图像采集返校后进行,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四)开题、中期等教学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五、特殊情况

321日前各培养单位上报因疫情无法返校学生名单,研究生院将学生选课信息反馈给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通知任课教师做好此类学生的教学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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